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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几

宋

刘几(?—约1070),字仲宝,北宋前期官员、文人。潞州(今山西长治)人。生卒年不详,主要活动于仁宗朝。皇祐元年(1049)进士,曾任集贤校理、知制诰等职,后出知襄州、邓州等地。其生平记载较为简略,史料中多将其作为欧阳修推行诗文革新时的反面案例提及。 刘几在文学史上因一次著名的“改题”事件而留名。嘉祐二年(1057),欧阳修知贡举,刘几应试时作《刑赏忠厚之至论》,刻意模仿奇险怪诞的文风,文中多有“惊词险语”,如“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之类虚构典故,意图以险怪夺魁。欧阳修深恶此种文风,将其列为末等,并在批语中直言其“欺试官”,同时大力提倡平实通畅的文风,由此推动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深入发展。 刘几虽因文风奇险而受挫,但并非庸才,其诗作亦有流传。《宋史》称其“有文名”,然其文学成就与影响力远不及欧阳修、苏轼等革新派代表。后世多以其为例,说明北宋中期文坛对西昆体余风及险怪文风的批判与矫正。其作品散佚较多,现存诗作不多,主要见于《宋诗纪事》等后世辑录。

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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