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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舜陟

宋

胡舜陟(1083-1143),字汝明,号休宁,徽州绩溪(今安徽绩溪)人,北宋末至南宋初官员、学者。其生卒年据《宋史》及地方志考订,北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生,南宋高宗绍兴十三年(1143)卒,享年六十一岁。 胡舜陟早年师事程门高弟杨时,深得洛学精髓,后于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中进士,历任地方官职。北宋末年,他曾任知县、通判等职,以清廉能干著称。南宋建立后,胡舜陟因坚持抗金立场,受到秦桧排挤。绍兴九年(1139),秦桧主和,胡舜陟因上书反对议和,被贬谪至桂林,任静江知府。在桂林期间,他整顿吏治、兴办学校、修筑城墙,颇有政绩,但终因触怒秦桧,于绍兴十三年被诬陷下狱,含冤而死。 胡舜陟虽以政绩闻名,但文学成就亦不可忽视。他工于诗词,风格沉郁顿挫,多忧国忧民之作。其代表作有《休宁集》《桂林集》等,部分诗篇收录于《全宋诗》。他亦擅长古文,文风质朴,有儒家士大夫的风骨。作为程门后学,胡舜陟在理学传播方面亦有一定贡献,其学术思想对南宋理学发展有所影响。 胡舜陟一生忠贞爱国,却因坚持正义而惨遭迫害,其悲剧命运反映了南宋初年政治的黑暗。后世对其评价较高,认为他是南宋初年正直士大夫的代表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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