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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弇

刘弇(1042-1102),字伟明,号龙溪,吉州安福(今江西吉安)人。北宋中期诗人、官员。其生平记载相对简略,据《宋史》及地方志载,刘弇于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进士及第,曾任太学博士、秘书省正字等职,后出知常州,在地方官任上有治绩。他早年曾师从王安石,受其经学思想影响,但文学创作上自成一家,不囿于时风。 刘弇在文学史上以诗名世,其诗风清丽峭拔,讲究炼字造句,多写景抒情之作,亦有反映社会现实的内容。他擅长律诗,对仗工整,意境深远。代表作品有《龙溪集》(已佚,今人辑有《龙溪集》若干卷),其中《过洞庭》、《题岳麓寺》等诗广为流传。他的诗歌创作体现了北宋中期文人由重理趣向重诗意的转变趋势,对南宋江湖诗派有一定影响。 刘弇与同时代文人如黄庭坚、秦观等均有交往,其文学观点主张“文以载道”而不废文采,强调诗歌应抒发真情实感。后世对其评价多认为其诗“清婉有思致”,虽不及苏轼、黄庭坚等大家影响深远,但在北宋诗坛仍占有一席之地。其生平事迹散见于《宋诗纪事》、《江西诗征》等文献中。

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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