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贯之
唐韦贯之(756—821),本名韦筹,字纯之,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宰相韦见素之子。以门荫入仕,贞元初登进士第,又登宏辞科,授校书郎。历官监察御史、吏部员外郎,因不附权贵,屡遭贬谪,出为湖南观察使、桂管观察使等职。元和初,召拜中书舍人,后历任户部侍郎、吏部侍郎,掌选事,以铨衡平允著称。元和六年(811)拜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成为宰相。在位期间,处事谨慎,不结党营私,与裴垍、崔群并称“三元相国”,时论称贤。然因性格刚直,不避权幸,为宦官所忌,元和六年冬,遭诬陷罢相,出为湖南观察使,后改荆州长史,病卒于任,年六十六,赠礼部尚书。 韦贯之不以诗文名世,传世作品极少,生平事迹主要见于《旧唐书》《新唐书》本传及韩愈、柳宗元等人碑志。其文学史意义在于作为中唐政治史与士人风气之侧面见证——身处贞元、元和之际,士大夫阶层在宦官专权与牛李党争前夕的处境,韦贯之的仕途起伏即是一例。后世对其评价多聚焦于其政治品格,称其“清慎持重”“有古大臣风”,而文学成就则不详。
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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