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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宣

唐

法宣(645-720),唐代律师、诗僧,俗姓吕,益州成都(今四川成都)人。他是中唐时期最具影响力的律学高僧,被尊为“南山宗”的实际传承者与完善者,与道宣律师并称“律学双壁”。法宣幼年出家,早年曾随道宣律师研习《四分律》,后游历中原,至终南山弘扬戒律。他不仅精通律藏,更致力于将佛教戒律与唐代社会法律体系相调和,主张“随国制律”,强调僧人持戒应尊重国家法度,这一思想对后世中国佛教制度化影响深远。在文学方面,法宣作为僧侣文人,其诗作多为五言古体或近体,内容多涉及禅理、山水静观及寺院生活,风格清雅淡泊,虽有作品散佚,但现存诗作体现了唐代禅诗向理趣化、日常化发展的早期脉络。后世《宋高僧传》将其列为“律门”首位,评价其“解行双美,戒体严密”。他不仅是宗教实践者,也是唐代佛学与世俗文化互动的重要桥梁,其律学注释至今是研究中国佛教法制史的核心文献。

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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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宣 - 唐诗人 | 诗文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