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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 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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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为诗书,周召尽刑馀
汉兴承秦弊,罗织不遑居
邈哉隽子母,好生复太初
闻狱多平反,言笑始自如
秋肃布春阳,讼理永终誉
执地尽若此,囹圄庆空虚
读史 其五_孔祥淑_清古诗词赏析 | 诗文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