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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继盛

明

杨继盛(1516-1555),字元孚,号铁崖,直隶容城(今河北容城)人。嘉靖二年(1523)中举,十二年(1533)中进士。初任南京户部主事,后调任宁夏、甘肃、云南、山西、山东等地图县推官或知县,政绩卓著。嘉靖二十八年(1549),他因严嵩擅权乱政,愤而上《请诛贼臣疏》,力主诛杀严嵩及其党羽,直言严嵩有十大罪、五尤罪恶。此举触怒权贵,严嵩将其逮捕入京下狱。在狱中,杨继盛不屈不挠,继续撰写奏章揭露严氏罪行,并于三十一年(1552)再度上疏,进一步痛斥严嵩及其子严世蕃的罪状,最终于嘉靖三十四年(1555)正月被严嵩杀害,年仅四十岁。杨继盛死后,世宗为其平反,追赠刑部员外郎,谥号“忠介”。在文学上,杨继盛以文章著称,其奏议与诗文均风格刚健,气势磅礴,多抒发忠君爱国、忧国忧民之情。他不仅是明朝著名的谏臣和民族英雄,其正直刚毅的人格也深刻影响了后世的文学创作与士风,被视为忠臣义士的典范。其作品常表现出对时局的深刻洞察和对道德操守的坚守,具有强烈的现实主义色彩,被历代史家与文人推崇。

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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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继盛 - 明诗人 | 诗文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