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从周
明吴从周(1552—1602),字仲昌,号鹤峰,湖广辰州府麻阳(今湖南麻阳)人。明代晚期官员、诗人与书法家。万历五年(1577年)中举人,次年成进士,初授南京户部主事,后历任礼部员外郎等职。因性格刚直,触怒权贵,被贬谪偏远地区,但始终保持高洁名节。晚年在苏州等地与文坛名士交游,参与江南诗社活动,对当时诗歌创作有一定影响。其诗风承袭唐音,讲究法度,语言清丽,多抒发隐逸之情与山水之趣,代表作有《鹤峰集》。在书法上,吴从周亦颇有造诣,擅长行草,笔力遒劲,风格独特,被视为明代书家之一。他在文学与艺术领域均有建树,反映了明代中晚期江南士大夫文化生活的典型面貌,是了解明代地方文学与书画艺术流变的重要个案。其仕途坎坷与晚年归隐的选择,也体现了当时士人在政治与艺术之间的平衡与追求。
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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