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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第

清

刘光第(1859—1900),字廷璞,号焕之,天津宝坻人。他是戊戌变法时期的重要参与者之一,与康有为、梁启超等并称“戊戌六君子”。刘光第原为广西桂林知府,在戊戌政变中,因拒绝签署康有为策划的“假诏”书,与杨锐、林旭、谭嗣同等一同被捕入狱,并于九月初十日(1898年9月28日)在北京菜市口被处决,年仅四十一岁。在狱中,刘光第写下了《狱中杂诗》等作品,诗中表达了其对变法的坚定立场和对未来的希望。刘光第虽然仕途短暂,但他在维新运动中的英勇表现,使其成为晚清改革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后世多将其视为中国近代早期改革运动的烈士。

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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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第 - 清诗人 | 诗文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