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奉璋
清林奉璋(生年不详—1798),福建闽县人,清代文人。嘉庆三年(1798),闽浙地区发生大饥荒,林奉璋参与纠合民众抗粮起事,被清廷定为“谋叛”。事败后被逮捕处死,家属连坐。其生平事迹主要见于《清仁宗实录》及清代奏折、地方志等史料,具体中举年份及科举经历不详,不宜妄断。因事涉政治且清廷曾查禁相关文字,林奉璋无诗文集传世,文学作品流传极少,具体流派归属及文学影响均不详。 shortDescription:林奉璋(?—1798),清人,闽浙饥民起义参与者,被捕处死。无传世文集,文学业绩不详。
代表作品
道光三十年1850秋八月在台湾府署评石头记成作七律三章志喜
说石头经廿四春,龙沙万里上鲲身棹声鞭影都圆梦,雪送花迎各助神斩断六根原是假,归来一笑却成真借观羲画尊
咏张烈妇沈氏诗
贞志凌冰霜,芳心熏兰芷烈妇沈孺人,千秋能有几忆昔年十八,适于张家是德言兼容工,女宗实著美最得舅姑欢,
道光三十年1850秋八月在台湾府署评石头记成作七律三章志喜 其一
说石头经廿四春,龙沙万里上鲲身棹声鞭影都圆梦,雪送花迎各助神斩断六根原是假,归来一笑却成真借观羲画尊
道光三十年1850秋八月在台湾府署评石头记成作七律三章志喜 其二
名教扶持自问难,谈情书上著铅丹平生差可斯吾信,未死居然此事完古月一轮含妙象,梅花数点破春寒辟开儿女全
道光三十年1850秋八月在台湾府署评石头记成作七律三章志喜 其三
心血于焉用斗量,笔花生彩墨花香独燃一炬成秦火,横扫浮云见太阳著论不随无鬼没,问年原比炼都长老身杯酒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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