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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重华

清

李重华(1632—1693),字郁生,号玉笥山人,福建侯官(今福州)人,清初文学家、思想家。李重华出身书香门第,早年即显露才气,顺治九年(1652)举顺天乡试第一(会元),但因科举失利及家国变迁,未能在仕途上大展宏图。他一生大部分时间隐居乡里,潜心学术与诗歌创作,尤其致力于恢复“宗汉远溯先秦”的诗学传统,倡导格律严谨、气骨峥嵘。其代表作《玉笥山房诗草》共六卷,收录诗歌数百首,内容多涉及忧国伤时、山水咏物及哲理思辨。诗风深受宋诗派,尤其是黄庭坚、陈与义的影响,讲究锻炼字句与用典,反对明清以来过于空泛的文风。其诗学主张主要见于《春草堂诗话》,其中系统阐发了“格、法、声、律”四要素,强调诗歌应兼顾内在情感与形式规范,是清初诗歌理论的重要文献。李重华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介于唐派与宋派之间,既有宗唐之骨力,又有宋诗之理趣,其《玉笥山房诗草》为研究清初闽派诗学及宋诗派发展的珍贵文本,对后世福建地区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是清初文学转型期不可忽视的学者型诗人。

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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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重华 - 清诗人 | 诗文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