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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应炅

清

李应炅(约1786-1867),字玉溪,号南村,安徽舒城(今属安庆市)人。清代中后期官员,主要活动于嘉庆、道光、咸丰年间。其生平事迹在正史《清史稿》中未有专传,主要见于《安州文献志》及地方族谱,史料相对有限。据考,李应炅于道光九年(1829年)中举,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登进士第,授翰林院庶吉士,后散馆授编修。他长期在京任职,历任国子监祭酒、礼部侍郎等职,以清谨持重著称,虽无显赫军功或巨大政治变革记录,但在礼制、文教领域有所建树。李应炅晚年遭遇太平天国战争,随清廷南迁后回到安徽,致力于地方文教与家族整理。其文学成就主要体现为诗文创作,风格宗法宋儒,讲究格律,内容多涉及经世致用与理学心得,虽未形成独立的文学流派,但体现了清代中期士大夫“通经致用”的典型特征。他的著作包括《南村文集》等,虽传播范围不及同时代的袁枚、赵翼等文豪,但为研究清代中期安徽士绅阶层的思想动态与官方文学风气提供了重要个案。李应炅在文学史上地位并非主要作家,而是作为清代经世致用思潮下的代表性官僚文人,其价值在于反映了晚清前夕传统士大夫的精神面貌与写作规范,对后世了解清代翰林制度与地方文教关系具有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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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应炅 - 清诗人 | 诗文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