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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迥秀

唐

李迥秀,生卒年不详,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人,唐代官员、诗人。出身赵郡李氏,为唐高宗朝宰相李义琰之侄。永隆元年(680年)进士及第,历任监察御史、给事中、吏部侍郎等职。武则天长安年间,官至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拜相。开元初年,因事贬括州刺史,后卒于官。 李迥秀在唐代诗坛影响有限,传世作品极少,《全唐诗》仅存其诗一首《奉和幸安乐公主山庄应制》。此诗为应制之作,体现盛唐宫廷诗的典型风格,辞藻华丽,格律工整,但艺术成就平平。其文学史地位主要依附于其政治身份,而非诗歌创作本身。 李迥秀的史料记载相对简略,其生平细节多散见于《旧唐书》《新唐书》及唐代墓志资料。作为武则天时期少数汉族宰相之一,其政治活动反映了武周政权对士族阶层的吸纳与整合。然其为人史评不一,《新唐书》称其“贪纵”,然亦有史料记载其“有清名”。后世对其评价多聚焦于其政治生涯,文学成就鲜少提及。其籍贯陇西李氏为唐代著名士族,家族文化背景或对其文学修养有所影响,但具体传承关系不详。

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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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迥秀 - 唐诗人 | 诗文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