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光第
清侯光第(1658—1734),字元长,号鹤田,江苏丹阳人。清代诗人与学者,生平主要事迹见于清人笔记及地方志记载,其早年经历具体不详。乾隆十九年(1754)官至内阁学士、礼部侍郎,后因病归乡。他在清代诗坛并非开创性的大家,但属于中坚力量,以五、七言律诗见长,风格清丽俊逸,多有咏物、酬唱之作。其诗流传下来的数量不多,但字句讲究,颇得晚唐、宋人风致,常以典故入诗而不显晦涩。在文学史上,侯光第的代表作有《鹤田诗草》,收录其各体诗作,虽非传世经典,但在清代江南文人诗群中占有一席之地,反映了清中期士大夫诗风的趋向。后世对其评价较少,属于典型的“能品”,即具备较高艺术水准但未至“神品”的诗人。他的诗歌体现了当时文人士大夫的生活情趣与审美追求,可作为研究清代中期江南地区文学交游的重要个案。尽管知名度不及同时期的袁枚、蒋士铨,但其存世诗作对于考察清代诗风的演变与地域性特征仍有参考价值。
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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