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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维翰

明

何维翰(1495—1566),字敬之,号鹤江,浙江钱塘人。明代官员、学者。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进士,初授庶吉士,后任南京翰林院编修。官至南京通政使,加翰林院侍读学士。何维翰以诗文见长,其诗风清丽婉约,多抒写山水田园与个人心志,代表作有《鹤江集》。他在文学史上并非主流核心作家,属于明中后期具有地方影响力的文人,作品多见于地方志与家藏诗集中,对后世影响有限,主要体现为对晚明江南文人群体审美趣味的局部影响。史料中关于其具体仕途细节记载较简,生平主要见于《明史·职官志》及地方县志,文学评价相对低调。

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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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维翰 - 明诗人 | 诗文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