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夔龙
清陈夔龙(1848—1917),字伯夔,号石兰,浙江海宁人。清末重要政治人物与诗人,同治十二年(1873)进士。早年以刑部郎中历任地方官,曾任福建布政使、江苏巡抚等职,在任期间注重水利建设与边防,政绩尚可。1901年出使美、德、意等国,考察宪政,归国后力倡变法,任宪政编查馆副监督,参与起草《十九信条》,是清末立宪运动中的关键文臣。1911年袁世凯就任内阁总理大臣时,任弼辅政事,随后辞职归隐。民国建立后,拒绝出任任何官职,闭门著述,直至1917年去世。 文学成就方面,陈夔龙并非以诗名动天下,其作品存世较少,风格偏于典雅整饬,多应景应酬之作,缺乏独立于政治身份之外的强烈个人艺术印记。他的文学地位主要依附于其高位的政治生涯,在清末诗坛属于“官僚诗人”范畴,未能形成流派或产生深远影响。后世评价中,对其诗艺推崇不多,更多记忆在于其作为晚清立宪派核心成员的历史角色,以及退隐后仍保持士大夫气节的操守。
代表作品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