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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琛

清

陈国琛(1725-1802),清代官员、诗人,字紫纶,号墨斋,浙江嘉兴人。乾隆二年(1737年)进士,历官刑部主事、员外郎,后升任广西按察使、湖广按察使,并参与修订《律例汇编》等法律典籍。其仕途以刑名实务见长,政绩清廉,在湖南任内曾主持修建水利并整顿吏治。文学创作方面,陈国琛并非专职文人,其诗作多与公务、地方风物相关,风格质朴平实,缺乏显著的艺术突破,故在文学史上地位较边缘化。现存诗集《墨斋诗集》主要记录其游历与宦迹,其中涉及湖南地方风俗与自然景观的篇章具有一定史料价值,但整体成就远低于同时期主流诗坛人物。后世对其评价多聚焦于官员廉洁与法律实务能力,而非文学才华,其著作在清代诗学体系中属于次要资料,常被用于研究乾隆中后期地方吏治与士大夫生活实况,对后世文学流派或创作方法无直接传承影响。

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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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琛 - 清诗人 | 诗文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