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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伦

明

常伦(约1501—?),江西南昌人,明代后期文学家,被誉为“南康四学士”之一。其生卒年与具体生平事迹不详,主要传世记载集中于其文学主张。常伦在文学上倡导复古,推崇《诗经》及汉魏古诗,与舒芬、吴梦、李开先等人共同推动当时文坛的革新,反对过度雕琢的台阁体。他特别注重诗歌的格律形式,提倡“七古”与“七绝”的创作,试图将诗歌内容规范化。其诗风清丽且严谨,虽传世作品数量不多,但在明代中后期的复古文学运动中,作为江西地区的代表人物,其理论主张与创作实践对当地文学复兴及后续江西诗派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是研究明代中叶地方文学与复古思潮不可忽视的学者。

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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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伦 - 明诗人 | 诗文录